2014年8月4日 星期一

原來,我消費時也免不了矯情

    美國真是有錢人的天堂(Alex:哪裡不是有錢人的天堂呢?),生活在這裡,可以消費來自全球的品牌。從Uniqlo到Dolce & Gabbana,全球的品牌也將生活在這裡的人視為主要目標客戶,但消費者的選擇多了,各品牌想要讓消費者有印象,或者更進一步,有忠誠度,也就不是那麼容易。

    削價競爭,永遠有其他品牌比你的品牌便宜;提高品質,品質之爭需要靠時間與口碑,更何況,人們習慣了追隨流行,快速時尚,只要穿起來樣子過得去,誰還會在乎一件衣服或一雙鞋子可否穿個三年五年?


    然後我發現了一個鞋子的品牌Toms以及它的每買一雙鞋就捐一雙鞋給窮苦地區兒童的 One for One政策,同時鞋盒也都是環保回收再製品,不知不覺中,我已經換過三雙了。

    朋友不經意發現我很常穿這個牌子的鞋子,問我:“這個鞋子特別好穿嗎?” 我想了想,告訴她:“其實沒有特別好穿,款式也不是我喜歡的精緻類型,但是我平時穿它接送James上下學或買菜,覺得還可以,鞋子是消費品,穿一陣子就得換,所以,買Toms主要是認同它的企業理念。”
    
    突然醒悟,我自已也是被行銷故事說動的消費者,在消費時,減少罪惡感,覺得自已是在消費之餘也做好事。結論:公益行銷真是低成本高獲益的營運方式